为确保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在使用中的稳定性,操作者应定期对其进行维护和检定,在检定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包头燃气报警器中可燃气体报警器的检定原则上应采用与被检气体相匹配的标准样品进行计量认证。同一测试介质选择了不同的标准样气,报警点也不一样。
在检查之前,探头周围的环境应为无可燃气体。如发现易燃气体,应先拆下防雨罩,充入要求量的洁净空气,然后连续通入样品气,确保检验的准确性。
二、非烃类混合物或爆炸下限浓度的气体在燃烧过程中所产生的热量有很大差别,当所测气体是烃类混合物时,异丁烷是选择样品气,丙烷次之。
同时,做好定期维修和保养工作,对燃气报警器的稳定运行也有很大帮助,其中:
具有测试按钮的报警器,每星期应按一次测试按钮,以检查报警系统是否正常。每个2个月应检查校准报警器的零点和范围。
可燃气体报警器的探测和补偿元件的使用寿命一般为3-5年。如果使用条件合理,保养保养得当,其使用寿命可以延长。
三、探测器是隔爆防爆装置,不能超过规定的使用范围,不能用于含硫的场合。探测器应尽可能地在易燃气体浓度低于爆炸下限的情况下使用,否则可能会烧坏元件。
应经常检查检测器是否有意外入水现象。仪器检测时,应将探测器透气罩取下清洗,防止堵塞,热线型半导体检测仪不能在缺氧情况下使用。不可使用大量易燃气体直冲探针。
@免责声明:转载内容均来自于网络,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本人将予以删除。